间谍行为通常指的是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3.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
4. 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
5. 进行其他间谍活动。
如果发现间谍行为,可以通过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国家安全机关有权依法查封、冻结涉案资产,并制定防范标准,对拒绝合作者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