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包括以下项目:
包括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
指区域性销售食品、民族特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
此外,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食品批发商、食品贸易商、商场超市、食杂店、便利店、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集中交易市场内的食品销售者、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分为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建议:食品经营者应当明确自身的经营项目,依法合规经营,并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选择合适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进行申请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