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法院可以向以下机关进行:
如果对下级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或投诉。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法院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根据《监察法》,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可以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包括法院工作人员。
法院内部设有纪检监察部门,可以直接向该部门投诉法院或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可以接受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可以直接到各级纪委的网站上进行举报,这是网络举报的一种便捷方式。
建议根据具体投诉内容和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诉渠道。如果涉及违法行为,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上诉或申请再审;如果是违纪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