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确保所有参与人员了解开标时的规则和要求。
宣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由招标文件确定的人员(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顺序宣布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
当众开标: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并公布标段(标包)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签字确认:
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完成上述步骤后,宣布开标结束。
开标过程需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并且所有步骤都应该按照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