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要求或存在其他问题而被判定为无效。废标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未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严重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身份证正反面位置,身份证有效期。
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有效期。
投标文件清单与招标清单不一致。
暂列金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安全文明施工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投标报价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
投标文件电子签名信息一致。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
加密CA证书到期无法解密。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材料证书不满足要求。
信誉业绩不满足要求。
技术标格式问题。
敏感词问题。
报价超过限价。
报价下浮幅度不一致。
投标保证金未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