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逐月还贷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当地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
《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核实申请人身份、公积金余额及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职工持《申请表》及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归集银行所在地中心营业部(或管理部)进行合同变更手续及审批。
审批通过后,银行将从第二个月起,每月从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至借款人借款账户,直至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款额为止。
公积金账户需留足一年余额;
每月15日左右银行开始划账;
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申请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线上办理可通过登录微信公众号“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进行操作;
柜面办理则需要本人或夫妻双方携带相应证件至省直中心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经办网点办理。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