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开具新购房证明,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材料要求:
购房者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针对外地户籍购房者)。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单身情况具结书、军官证等。
在江南八区购房的,需到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个登记中心开具证明。
在江宁、浦口、六合购房的,在所辖区的房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
在查询窗口填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提交申请表后,系统会进行查实认定,确认购房者是否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将获得新购房证明,该证明将用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
外地购房者需要先办理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并满足一定的购房条件(如年龄、学历、职称等)。
购房人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建议在前往开具购房证明前,先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相关单位的具体地址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