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更新一般需要 提前六个月办理。具体规定如下:
如果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如果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或者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也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准备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办理费用,等待审核通过后拍摄护照照片,最后本人亲自前往领取新护照。
建议提前六个月开始准备换发护照的相关材料,以确保顺利换发并符合前往国的要求。如果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获取具体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