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案件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时限。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时限的总结: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应在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若案情复杂,经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调查结束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责令改正)或撤销立案决定。
对于情况特别复杂的案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调查期限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一般应在 60至9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是否延长调查期限。
建议劳动者在提交投诉后耐心等待,同时保持与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如果案件处理时间过长,劳动者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