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不接受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同时也不接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缴纳证明、信用报告等,以证明其符合投标资格。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合法性,同时保障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实施。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仔细研读招标文件,确保满足所有要求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