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具体来说,合同欺诈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使用不存在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在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
包括虚假质量、商品标识、合同主体、宣传和价格欺诈等。
在合同中故意省略违约条款或预留陷阱,使对方在合同执行时有过错行为。
合同欺诈行为在法律上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可能表面合法,另一方面本质非法,破坏相对人意思表示,导致相对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合同无效、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