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据:
例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例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同时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家庭暴力证据
家庭暴力当天报警记录。
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
受害者受伤部位的照片。
亲朋好友、邻居证人证言。
伤情鉴定报告。
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病历资料、诊疗费票据。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证人证言,包括未成年子女证言。
受害人的陈述。
电子证据,如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社区调解证明。
清晰伤情照片。
保留完整的就医资料。
立即报警并获取记录。
详尽的报警笔录。
争取告诫书。
申请伤情鉴定。
收集施暴者的保证书。
利用视频与录音资料。
审查社交媒体动态。
这些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帮助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从而在法律程序中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建议受害者在遭受家暴后及时报警、就医,并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离婚诉讼中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