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当向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住所地法院:一般原则下,离婚诉讼应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住所地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如被告外出满一年,则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夫妻双方均外出满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情况:对于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则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若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则原则上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超过一年,则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准备起诉离婚时,建议先了解清楚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以便确定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若存在特殊情况,也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