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的管理主要归 水利局负责。具体来说,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则是各自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水利局作为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以及水资源管理等。在职责范围内,水利局还负责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及防治水害等管理工作。
此外,对于主要河段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河道和国境边界河道,由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或者由上述江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管理。其他河道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县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综上所述,河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主要由水利局及其下属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