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员工在被辞退的当天或合理期限内,应有权领取到其应得的当月工资。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被辞退后,工资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立即支付,最迟不得超过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与劳动者一次性结算付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若用人单位以“下个月发放”为由拖延支付,则涉嫌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员工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立即支付其应得的工资,而不应拖延至下个月或其他时间。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或人民法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