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 串通投标罪。具体来说,围标串标是指投标者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等方式,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以避免相互竞争,或者协议轮流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共同损害招标者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这种行为侵犯了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也将依照相同的规定受到处罚。
此外,除了刑事责任外,围标串标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可能包括取消投标资格、高额罚款以及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活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围标串标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行为人需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围标串标行为不仅会导致法律上的严厉处罚,还可能对企业的声誉和未来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企业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