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期限通常由合伙人自行协商决定,并没有法律上的硬性规定。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一个具体的期限,例如3年、5年、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间。如果合伙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经营期限,那么合伙企业将被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合伙关系,但必须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短期的,完全取决于合伙人之间的协议。此外,如果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到期,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