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在工地死亡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家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以下赔偿:
通常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通常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家属还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赔偿的具体数额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如果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家属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赔偿事宜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