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负责法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如人事、财务、档案、保卫和后勤等。
负责审判工作,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和知识产权审判等。
负责受理和登记各类诉讼案件。
负责审判刑事案件。
负责审判民事案件。
负责审判行政案件。
负责审判监督,包括再审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
负责执行判决、裁定、调解和仲裁等,包括财产保全、拍卖和强制执行等。
负责法律研究、司法统计和信息化建设等。
负责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包括文秘、档案、会议组织等。
负责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负责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负责处理来信来访事项。
负责国家赔偿的相关工作。
负责法院的外事工作。
负责法院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
负责法院的党务工作。
负责法院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法院的新闻发布工作。
不同级别的法院(如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在管辖范围和部门设置上会有所不同,以适应其职能和审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