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占有费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情形和具体情况来进行。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下的主张方式:
如果一方无合法依据占用他人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其支付占用费。
占用费的计算通常可参照该房屋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确定,目的是弥补房屋所有权人因他人非法占用房屋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承租人拒不搬离继续占用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主张占用费。
占用费一般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如果原合同租金过低不符合市场行情,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主张按照当前市场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来计算占用费。
如果被执行人拒不迁出被执行的房屋,法院可以责令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中包含了房屋占用的补偿部分。
这部分的数额根据造成的损失等多种因素确定,但一般也是参照市场租金等合理标准。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房屋占有使用费”这个概念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适用于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