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有可能因为以下原因获得释放:
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涉案人员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可能会决定释放该人员。
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过程中,如果认为涉案人员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可能不会批准逮捕,从而允许被拘留人获得自由。
被拘留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并获得释放。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可以获得释放。
在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近亲属病危、死亡等,可以申请请假出所,但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并且不计入拘留期限。
刑事拘留被批捕后,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从而提前获得自由。
在司法拘留期间,如果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综上所述,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有可能因为多种原因获得释放,包括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特殊人群的特殊照顾,以及在行政拘留期间的请假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