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施工前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
向当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并获得立项批复。
向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
向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红线图。
向消防管理单位办理消防审查手续。
进行环保审批。
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
通过招投标代理机构确定施工企业。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
提供施工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其他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等工程资料。
包括单位资质报审、人员资质报审(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施工方案、专项作业指导书、应急预案、安全报验、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主要施工机械和特种设备报审、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报审、施工用电和用水申请等。
如外地施工企业进晋施工许可证等(根据地方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进行施工合同签订。
包括临时设施(方案)、安全和文明施工准备、工程测量定位记录等。
办理进场人员出入证、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并与职工签订劳务合同和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如档案馆备案、质监部门签订质监合同等。
请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手续和资料。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手续可能因地区、工程类型和规模有所不同,请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