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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涪陵:完善证据高质效办理新型环境犯罪案件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22:59:00    

    【来源:屯昌县人民检察院_热点聚焦】

    揪出监测数据异常波动的元凶

    重庆涪陵:完善证据高质效办理新型环境犯罪案件

    正义网讯(记者张博 通讯员舒静婷 王语嫣)“如今的碧溪河河水清澈,岸边的监测设备有规律地运转着,实时将数据上传至水质自动监管平台。”近日,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姣看着该市水质自动监管平台正在有规律地传输监测数据,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此前,这里的监测系统因人为干扰而“失灵”。

    2020年4月,由于碧溪河水质不达标,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成为水质治理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从2021年1月起,碧溪河斑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正式开始采集、处理监测数据,并将数据实时上传至重庆市水质自动监管平台。

    但在此过程中,碧溪河斑竹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出现了异常波动。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在检查数据时发现,斑竹断面的监测数据起伏像“过山车”,极不自然。工作人员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了真相。

    原来,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滕某为了让水质快速达标,动起了歪脑筋。他得知斑竹断面的水质监测设备每4小时自动采样一次后,便安排工人在采样前偷偷向监测点附近抛洒化学物质PAC(聚合氯化铝)。

    PAC能够去除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有害物质,滕某利用其具有较强吸附性能的特性,干扰监测设备采样,制造出“水质达标”的假象。

    2023年3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以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滕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将该案移送至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要确认监控视频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更多的证据支撑。”面对这一新型环境犯罪案件,办案检察官李姣感到充满挑战。

    环境监测系统的采样探头是否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干扰采样行为是否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PAC的使用是否合法?干扰行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为破解这些难题,李姣带领办案团队多方奔走,补充证据。

    办案团队通过咨询计算机领域专家,确认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采样设备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一部分;请教环保领域专家,证实PAC会吸附水中的污染物沉淀到水下,如果不能及时清理打捞,污染物可能再次散开,污染河水。办案团队最终确认,滕某干扰监测设备采样,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后果严重,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滕某的刑事责任。

    经过深入调查,涪陵区检察院完善了证据链条。2024年8月,涪陵区检察院依法对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滕某提起公诉。同年10月,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罚金25万元,判处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目前,判决已生效。

    如今,碧溪河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已恢复正常运行,相关行政部门成立了巡查小组开展常态化巡查。涪陵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共享“涪陵智慧环保”等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实时移送监测数据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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