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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房按日收费违法经营,海淀警方征集违法出租线索并奖励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14:43:00    

    社区内一房屋居住人员经常发生变化,原来是房屋被以按日收费方式违法经营。北京海淀警方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涉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查实后对多人处以拘留或罚款,并已对多名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

    海淀分局花园路派出所本月接到群众反映,社区内一房屋居住人员经常发生变化。民警根据线索调查发现,房屋出租人将该房屋以按日收费方式违法经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房屋出租人予以行政拘留,对其违法经营场所依法取缔。同时,公安机关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

    大钟寺派出所社区民警本月在检查中发现,一出租房内人员未及时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出租房主朱某进行罚款处罚。

    清河派出所本月接到群众反映,社区内一户出租房屋疑为群租房。接此情况后,社区民警立即联合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入户检查,确认该出租房屋内存在群租问题,属地街道责令限期改正。此外,检查中民警发现,该房屋存在多项治安隐患。对此,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予以罚款处罚,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进行了奖励。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出租人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住房所在地的流动人口基层管理服务机构或者通过公安机关指定的信息系统办理出租登记,填报租赁住房信息和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其他实际居住人员信息等内容;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出租人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人出租住房。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海淀警方提示市民,发现出租房屋内存在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存在治安隐患、可能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时,请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一经查实,警方将视情对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并对个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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