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配合费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分包方在承揽总包方某分项工程施工中,由于需要总包方的配合,而向总包方缴纳的费用。分包配合费主要用于补偿总包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协调配合分包商而额外产生的现场管理成本。
分包配合费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分包方需要总包方协助整理施工相关的资料,并进行归档。
总包方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方需要遵守总包方的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总包方需为分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资源,但不包括水电费用,如发生则按实收取费用。
总包方需提供垂直运输机械,以便分包方进行施工。
总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协调各分包商之间的配合,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包括工程相关验收、设备使用摊销费等。
分包配合费的收取标准通常为分包工程造价的1-4%,具体比例由工程发包方和总承包方协商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分包配合费是总包方应收取的费用,分包方应将其纳入合同并按时支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