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季报造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的处罚措施包括:
对于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如果公司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隐瞒重要事实,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如果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行为严重,如故意提供失实或掩饰重大事实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未按规定公开披露重要信息,损害股东及相关人员权益,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可对其直接主管和责任人处以有期徒刑、拘留和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刑罚和罚金将更为严厉。
对于税务申报错误,如果是在申报期内发现并未清缴税款,可以重新申报。如果已过申报期,但清缴了税款,需要携带相关文件到税务局申请重报。
请注意,这些信息基于发布时间,具体案例可能会有所不同,且法律随时间更新,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