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申请步骤通常包括:
双方应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必要文件。
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在婚姻登记机关,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按指印。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
通常有一个法定的冷静期,如30天,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过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正式解除夫妻关系。
请确保所有步骤按照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的具体要求进行,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