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时间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来确定,具体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 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总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通常应在10日内完成。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在查获逃逸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完成认定。
涉及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完成认定。
当事人申请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10日内出具认定书。
这些规定确保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过程及时、公正,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