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款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随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关级别的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相关部门上交国库。
依法将赃款赃物退还给相关的受害人、被害机构或单位。
对于那些无法退还或者没有移交必要的赃物,可以采用照片或清单的方式登记入册保存,并随卷移送。
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分子主动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具体减轻幅度依据犯罪性质、退赃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因素确定。
这一流程遵循《刑法》第六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被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得到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财物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程序进行退赃款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