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担保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公司为除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
由他人(自然人或法人)提供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提供抵押物(可以是自己的财产,也可以是他人或专业抵押公司的财物)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
以高价值动产或其他可转让的财产(如人民币存单、外汇存单、银行票据、国家债券、金融债券、人寿单、银行承兑汇票等)作为质押。
小企业可以选择担保公司作为信用担保,若银行审核通过并发放贷款,担保公司将收取费用并在未按时还款时承担责任。
以政府出资为主建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旨在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以会员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商业担保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同时兼营投资等其他商业业务,从事的中小企业直接担保业务是其业务之一。
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用于工程项目投标时,保证投标人不会中途撤标、改标等。
确保中标人在中标后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对工程项目或产品质量的一种担保。
用于保证收到预付款的一方能够按照约定使用资金并履行相应义务。
这些担保类型在不同的贷款和担保场景下有不同的应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风险控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