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建居”是指 将村民委员会转变为社区居委会,撤销村委会建制,实行社区居委会建制。这一过程是城市化、工业化的必然产物,旨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并解决新形势下“三农”问题。
具体而言,“撤村建居”涉及以下方面:
撤销原有的村民委员会,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以实现行政管理层面的快捷和方便。
这一过程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农村户口变更为居民户口,通常被称为农转非。
撤村建居不仅涉及行政建制的调整,还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目标是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在实施撤村建居过程中,可能会涉及集体土地或农民房屋的征收和拆迁,以便进行城市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撤村建居”在字面上可能让人误解为拆除整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多是指行政建制的转变,而不是物理上的拆除。此外,这一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包括居民安置、补贴等,需要妥善解决以确保平稳过渡。
综上所述,“撤村建居”是一个涉及行政、经济和社会多个层面的综合性改革,旨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