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通常属于政法专项编制或公务员编制。具体来说:
1. 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共同构成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
2. 大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拥有政法专项编制,并可能获得每月一千多的司法补贴。
3. 司法所长通常是事业编,可能定为副科级或正科级。
4. 司法所工作人员可能包括公务员和社会工作者两类,公务员编制在司法局,享受特殊津贴;社会工作者可能签订劳动合同,由人保局或司法局发放工资。
5. 司法所在执行工作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负责基层司法行政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编制情况,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