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职工总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和生产一线员工等,这些人员均视为在职职工。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的人数即为在职职工人数,这同样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和生产一线员工等。
这是直接统计企业实际在职的职工人数,包括所有在职员工。
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被视为在职人员。
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才计入职工总数。
月平均数 = (月初数 + 月末数) ÷ 2,年度职工总数 = 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 ÷ 12。
年末职工人数是以当年末最后一天在岗的工人人数来计算的,这是一个时点指标。
建议
选择合适的方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计算方法。例如,如果企业有完整的社保缴纳记录,那么使用社保缴纳人数来计算职工总数可能更为准确和方便。
考虑季节性用工:对于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确保统计的准确性。
注意时点与平均数的区别:在报告职工总数时,需要明确是使用时点人数还是平均人数,以便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人力资源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