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处置是指监察机关在对相关案件进行监察和调查后,依据《监察法》、《政务处分法》和《刑法》等相关规定,对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适用于公职人员存在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情况。
由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等有权机关、人员进行。
目的是对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根据《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决定。
政务处分决定依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依法作出的处置决定。
监察机关依法组成调查组开展问责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后,按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提出问责建议。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关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的监察建议。
综上所述,监察委处置措施涵盖了从轻微的警示教育到严重的政务处分,再到对失职领导人员的问责,以及将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履行监察机关的职责,维护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