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的抽查方法如下:
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应在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检查对象,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随机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通过随机摇号方式抽取被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则根据特定需求或线索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
随机抽查工作应遵循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属地管理、监管主体与抽查主体相一致的原则。
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对于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重点抽查。
抽样方法包括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抽样人员应确认产品类型及标样的折光指数、相对密度等,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合法性。
按照“先检查、后抽查、同监督”的原则,抽样人员应依照“现场告知、取样标准、封存严密、签字规范、文书送达”的程序,严谨规范地抽取样品。
多个部门可以联合进行监督检查,例如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公安交通支队邀请专家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联合检查,重点监督抽查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
联合检查中,执法人员应采取实地察看现场检验检测设备、随机抽查检验报告、现场座谈与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相对照等方式,全面排查检验检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通过以上步骤和方法,市场监督部门可以有效地进行抽查工作,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