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从工作、生活、居住上给予安排,如复员退伍军人建房补助费等。
由民政部门依法对社会上生活困难的人给予的物质帮助,如特定困难群体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等。
对特定死者的家属、伤残人员给予的物质帮助形式,含有慰问的性质,如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等。
给予被帮助人以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物质帮助形式,如贫困学生的学费减免等。
在较大范围内对特殊情况下的公民进行的物质帮助形式,如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等。
特定人员(如退休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由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离休金或退休金和有关补贴。
在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向受灾公民提供的救济金和物资援助。
让相对人免费入学受教育,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等。
这些形式体现了国家对不同困难群体和特殊情况下的公民的关心和帮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行政给付通常需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