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暂缓就业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作为证明个人身份的辅助材料。
详细写明个人信息、就业经历、家庭状况及暂缓就业原因。
若遗失,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果是升学情况,则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
如果已有单位接收,需提供单位的接收函。
取消暂缓就业后,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会出具报到证。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文件,如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暂缓就业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