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项目,企业自行建设和使用,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市场交易,无需发改委立项。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项目,属于原工程的补充和延伸,无需重新立项。
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临时性建筑等一般不需要立项。
养殖场按农用地管理,不必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即无需针对用地进行立项。
不用办规划许可,仅需办理立项和施工许可。
审批环节可以省,不新增用地的项目也可以省。
可以省去立项环节。
不用立项。
不论投资额大小,都不用立项。
不需要立项。
不需要立项。
不需要立项。
不需要立项。
建议在实际项目中,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立项,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具体指导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