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和学位证(如适用);
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
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如适用);
暂缓就业证明(如适用)。
向拟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户口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提供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根据提供的材料开具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
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
若不慎遗失户口迁移证,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办理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