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付款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货款汇给国外收款人,多用于小额货款的支付。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跟单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国外买方银行的合同承诺,一旦卖方装运货物并向卖方银行出示所需文件作为证明,即为付款。
按照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支付的方式,适用于金额较大、周期较长或风险较高的交易。
黄金生产企业承诺在未来某一具体日期交售黄金。
黄金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后,只需提前一定时间告知就可以在任何时间交割,没有在特定到期日立即交割的法定义务。
发完货后,买家付清余款,通常根据提单复印件来付清余款。买家先给30%定金,另外70%是见提单复印件付清余款。
分期付款是指将总金额分成若干期进行支付,每期支付一定比例或金额,通常用于大额交易或长期合同。
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进行付款,可以延长收款时间,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性。
买方只有在卖方按指定地点交货时才承担付款责任,卖方交货和买方付款互为条件。
买方在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合格的装运单据后,承担付款责任,卖方交单和买方付款互为条件。
这些远期付款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交易场景和需求。在选择合适的远期付款方式时,应综合考虑交易金额、交易周期、资金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