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到南宁的流程如下:
由学生监护人向转入和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学理由。
如果是县外转入,需要提供相关转学材料。
转入和转出学校审查同意后在“南宁市中小学转学联系表”上注明同意转学,并加盖学校公章。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盖章,跨市转入的还需持转出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转学证明材料。
学生或其监护人将“南宁市中小学转学联系表”及学籍档案交转入学校。
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登录《南宁市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转出和转入审批操作。
转入学校根据原转出学籍档案重新建立纸质学籍档案和相应的电子学籍档案。
学校对转入学生的转学材料存根,每学期整理成册,并列档保存。
每学期开学二至三周内,由学校录入转学学生名单进入《南宁市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生成汇总表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转入时需要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提交转学申请书。
转学一般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如拟转入学校的班级学生数已满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拟转入学校可不予接收。
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转学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