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权属于人民的原因主要在于 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意味着国家的权力是由广大人民所赋予的。具体来说,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从而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此外,我国各级权力机关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这表明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能在人民授权的法定范围内行使国家权力。这种制度设计确保了权力来源于人民,并且受到人民的监督。
从法律逻辑上分析,任何行使国家权力的人都是老百姓,没有贵族或国王。根据宪法的规定,权力只能属于人民,没有其他主体可能享有这种权力。因此,任何政府机关都不可能摆脱人民的范畴,成为人民之外的存在。
综上所述,宪权属于人民是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是由广大人民所赋予的,并且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这种制度设计确保了权力来源于人民,并且受到人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