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般通常指的是 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是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所产生的。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在双务契约中,则互为债权债务人。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债务所指向的对象称为债的标的。债权人所享受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称为债务。债即债权和债务的总和,是特定人之间的关系,亦即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是特定的。
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债券,它们分别是:
由政府或企业发行,可以用于多个目的,包括运营资金、债务重组等,并没有明确的专项限定。
是指地方政府为筹集资金建设专项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主要用于支持特定项目的建设,如交通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等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是指地方政府成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发行人,募投资金的用途在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公益性项目建设,由证券公司协助,在公开市场上发行的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
是指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目的在于筹集资金以支持国家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最高的信用等级。
是指中央政府为服务特定政策、支持特定项目而发行的国债,如抗疫的特别国债,两重两新的特别国债等,特别国债的发行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影响赤字规模和赤字率。
是指地方政府为了偿还到期的债券本金或置换部分隐性债务而发行的债券,它主要分为专项再融资债券和一般再融资债券两种。
这些债券的发行和使用都是为了筹集资金,以满足不同层面的资金需求,并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