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牺牲的赔偿包括以下几项:
这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比例如下: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其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些补偿标准旨在全面覆盖因公牺牲职工家庭的经济损失,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具体的补偿金额和程序需要根据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和审核结果来确定。建议职工近亲属及时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了解详细的补偿政策和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