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证明需要在以下地点盖章:
首先,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然后带到户口所在地的村或居委会,填写计划生育的审核表,并由村或居委会盖章。
填写好计划生育审核表并经村或居委会盖章后,您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加盖公章。
申请人需携带证件材料和计划生育审核表到当地的计生办服务室开取生育证明。
生育证明的盖章不是在社保缴纳单位,而是在社保局进行。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持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未婚未育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到户籍地的乡镇或街道办,找民政科开具未婚证明,并找计生部门办理生育证明,一般是对村委会开具的证明签名盖印章。
在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和计生部门基本都在政务中心,持上述部门开具的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可以找民政局加盖印章和负责人签名,以证明未婚;再找计生局证明未生育。
对于已结婚的社区居民,可以拿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到社区出具婚育证明,再拿到户口所在街道盖章。
建议您根据自己具体情况,选择最近的地点进行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