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计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等工程活动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对设备、设施等进行修理和配装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如物流、运输等。
指企业提供仓储和租赁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保险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邮政和通信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咨询、经纪等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文化、体育等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科学研究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如技术咨询、开发等。
指企业提供教育培训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餐饮和住宿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中介和代理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卫生保健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社区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旅游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娱乐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提供加工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指企业从事其他劳务服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
劳务收入的计量方法:
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