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不立案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如果被害人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就不会进入刑事立案程序。
即使构成了轻伤,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没有进一步追究责任的需求,公安机关可能不会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迅速进行审查,或者在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这可能构成不作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情况。
如果伤害程度轻微,不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不会进行刑事立案,而是作为治安案件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在审查报案材料后,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决定不予立案。
如果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此类请求后,会要求公安机关解释其不立案的决定,并在必要时介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