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益性用房
为何引发争议
公益之举引分歧
业主意见大不同
小区老人会负责人:2015年建的,就是拗九节用的。大家都是做公益的事情,要做事情开一下,工具拿出来。
小区老人会负责人称:2015年,在当时业委会的同意下搭建了该公益用房,主要用于小区开展传统活动。不过对这一举动,小区业主存在争议。
反对业主:大部分业主是不同意的,影响到采光,影响到电动自行车停放。
赞同业主:这个是老人会所,拗九节熬粥用的,公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共区域改建需经业主共同决定。在架空层搭建公益用房的行为是征得业主们的同意呢?小区物业表示,此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情况难以查证。
公益用房是否违建
又将何去何从
在公共架空层搭建公益用房是否符合规定呢?台江区鳌峰街道城管中队表示,该公益用房未经审批,属于违建,目前屋内堆放的均为公益物资,并非私人占用。
台江区鳌峰街道城管中队中队长 杨凯凯:我们去现场拆除的时候,这些老人会出来阻止。考虑到它属于公益性质的,为了不进一步激化矛盾,所以我们当时予以暂缓拆除。
律师:公益房虽善举仍属违建
依托新业委会表决解难题
那么,从专业法律角度出发,怎样做才能平衡法规与实际公益需求呢?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齐鑫民指出,就当前状况而言,即便小区老人会搭建房屋的初衷是开展公益活动,但仍构成违建事实。律师建议:待小区新业主委员会成立,可召开业主大会,组织全体业主就违建问题进行协商表决。若表决未通过,可考虑为小区老人会重新选址,以保障其公益活动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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