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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赏公告,最高赏金2400万!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9 21:04:00    

    4月29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根据公告,被执行人丁旭、董金元执行标的金额70000000元;盛冠平执行标的金额80000000元。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即悬赏金额最高可达2400万!

    悬赏期限为一年(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苏02执恢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崇宁路50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510-82226888

    被执行人:盛冠平,男,1961年3月17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23196103170238,汉族,住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华兴小区51号201室。

    被执行人:丁旭,女,1977年1月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23197701027065,汉族,住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华利山庄3号。

    被执行人:董金元,男,1964年5月1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0503196405110235,汉族,住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东路46-11号502室。

    执行标的:丁旭、董金元执行标的金额70000000元;盛冠平执行标的金额8000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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