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乐山市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贾东任犍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